发票类:一些关于发票遗失后处理方式的问答

1、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客户报账前遗失怎么办?

答: 同时遗失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的,请客户携带相关说明及书面申请,至原开票点申请复印发票存根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客户可据此作为入账凭证和增值税抵扣凭证具体以当地税务局规定为准。不得因丢失发票原因而重复给客户开票

2、问:公司
遗失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票,怎么办?
答: 丢失专用发票的发票联的,可将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丢失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可凭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认证,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同时丢失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由业务经办人与供应商协调取得该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 加盖发票专用章 ),作为入账凭证及增值税抵扣凭证

3、问:
对方需要作废开给我公司的专票,且在发票寄送途中丢失怎么办?
答: 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联系对方单位: 取得对方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 ( 2 ) 报账: 按流程发起报账(3) 通知对方单位: 认证后通知对方单位进行红冲处理,并开具新专票(4) 换票处理: 替换发票重新认证,被红冲的发票进项税转出处理

4、问:
某房屋出租方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公司已获票并付款 ),提出需公司退回原发票后,其才能重新开票并退回部分房租,如何操作?
答: 出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给对方,对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原发票不予退回(已认证的发票即使退给对方,对方也无法作废,该发票公司已入账已认证,应由公司留存备查 )经办人收到新发票后交财务,财务发起进项税转出收到对方退款后,冲减相关成本,将红字发票和新获取的实际租金发票作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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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一些关于发票遗失后处理方式的问答
1、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客户报账前遗失怎么办? 答: 同时遗失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的,请客户携带相关说明及书面申请,至原开票点申请复印发票存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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