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旅平台代订员工住宿能否抵扣
问题
我司计划采购商旅平台的酒店预订服务,商旅平台包括携程、飞猪等第三方平台。预订服务模式是,我司员工在商旅平台预定酒店,月末与商旅平台进行对公结算取票。商旅平台根据酒店住宿服务金额开具税目为“经纪代理服务*代订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代理服务手续费金额开具税目为“经纪代理服务*手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要想要咨询两个问题:
1. “经纪代理服务*代订住宿费”税目是否可以;
2. 商旅平台开具的增值税专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回复
大连市税务局
2023-07-06
问题1答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
(六)现代服务。
......
8.商务辅助服务。
......
(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问题2答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第5点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因此,请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分析
客户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预订服务,包括酒店住宿、餐饮、演出票务等。这样的业务实质是:第三方平台为服务的真正提供方做代理销售服务。理论上客户的发票由服务的真正提供方(酒店、饭店、航空公司、演出方)开具。而第三方平台根据收取的扣点,为服务的真正提供方开具“经纪代理服务”发票。而实务上目前非常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