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立减金抵扣部分,应该提供发票吗?

      问题

通过手机,在顺丰速运下单寄件,使用微信支付上关联的建行卡支付的,微信里有建行的立减金。运费23元,支付时建行立减金抵扣10元,建行卡支付13元。顺丰开具运费发票金额只有13元。      微信立减金属于银行给予我个人的现金权益,可以用于允许的任意消费。实际顺丰收入了23元,并不是收入了13元,凭什么它不开具全额??请问,这是否合法?

分析

 

类似这种涉及三方的业务,我们要分别站在各方的角度分析。

1、顺丰

收取运费的总额是23元,其中13元由客户支付,10元由建行支付,应开具发票总金额23元,其中13元开给客户,10元开给建行。

2、建行

相当于购买了顺丰10元的运输业务赠送给客户,取得顺丰10元的运费发票后,做销售费用或业务招待费处理。

3、客户

实际支付的运费成本为13元,取得13元对应发票合理。至于总金额23元中的10元,由建行支付于客户无关。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税微说税 » 立减金抵扣部分,应该提供发票吗?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