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是否需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题
企业买了一份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协议中定义部分的描述是“结构性存款,是指在普通存款基础上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 通过与某种外汇汇率走势挂钩,收益根据观察期间挂钩的外汇汇率的表现来确定的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请问企业取得的结构性存款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分析
由于协议中明确了存款属于保本型的,依据财税[2016]140号,持有期间收入要交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三、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四、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