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资产使用权移交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问题

 

 A国有企业将账上的城市道路等公益性资产移交政府相关部门使用(未办理产权移交登记),该行为需要视同销售按不动产转移缴纳增值税吗?

回复

成都市税务局

2023-03-2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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