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协议
私车公用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______公司员工,因办理甲方业务,需使用乙方汽车一辆(私)(车牌号: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期限及租金: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无租金。
二、车辆使用方式:
1. 使用方式:根据乙方所负责甲方的具体工作临时使用,但乙方需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由乙方自行驾驶,不另行配备司机。
2. 根据甲方需要,当因公需要使用乙方车辆时,乙方必须服从。
三、费用分摊:
1.甲方承担乙方汽车的汽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维护费,不承担车辆的维修费用及违章罚款等。
2.只有经甲方负责人签字批准使用,并在批准使用期限内所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费用原始单据、发票支付上述费用。
四、风险承担:
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酒驾、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且甲方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五、协议终止及解除:
1. 如甲、乙双方在使用期届满时未达成延长使用期协议的,则该协议自动终止。
2. 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 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车辆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4. 乙方离职情况下,自乙方办理离职手续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
5. 双方如有特殊原因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一周告知对方。
六、其他:
1. 有关费用报销及支付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有关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年 ____ 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日